本套课程来自王迁教授:信息网络传播权适用中的重难点问题。文章底部附下载链接。
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,在网络上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的情形变得异乎寻常。新著作权法在修正案中就增设了“信息网络传播权”,以此规制在互联网领域侵犯著作权的行为。
根据规定,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定义为: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,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。
那么在该定义下,限时回看是否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?视频分享网站是否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?如何认定信息网络传播直接侵权行为?
为了调整权利人、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,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利,智拾网诚邀华东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王迁教授,就信息网络传播权适用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精讲。
课程文件目录:
C-1130:王迁教授:信息网络传播权适用中的重难点问题
只有一节课,时长2小时46分。